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: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(三级)、技师(二级)和技师(一级)。
1.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
劳动和社会**部依据《*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》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 66 个职业目录。分别是:车工、铣工、磨工、镗工、组合机床操作工、加工中心操作工、铸造工、锻造工、焊工、金属热处理工、冷作钣金工、涂装工、装配钳工、工具钳工、机修钳工、汽车修理工、摩托车维修工、锅炉设备安装工、维修电工、电子计算机维修工、手工木工、精细木工、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、土石方机械操作工、砌筑工、混凝土工、钢筋工、架子工、防水
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;各地印制的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;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,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,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,凭证推荐就业;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工。
规定的证书编码方案和填写格式要求统一,加盖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印章,经同级劳动**行政部门或行业部门劳动**工作机构验印后,由职业技能鉴定所 ( 站 ) 送交本人。